孔颜之乐与孔颜之学孔颜之乐作为圣贤心灵境界与孔颜之学的功夫连在一起。
再查《国语》(此书的成书时代尚有争议,有战国、西汉等说法),结果亦与《左传》略同:晋献公(?—前651)的大夫史苏说:……然而又生男,其天道也?这也晚于邓曼。孔子的这些政治哲学思想,显然都可以追溯到邓曼。
此后,鲁宣公十五年(前594)晋国大夫伯宗说:川泽纳汙,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主训众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抚,这是与以信以德相呼应的,孔颖达解释为抚慰教训。……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这就是说,先君因为知道天道盈荡,所以将发大命而荡王心,从而预告王禄尽矣。清代王引之认为:假易,犹宽纵也。
王以告夫人,邓曼曰:大夫非众之谓也,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然而,邓曼的观念正好与之相反,她揭示了天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中国哲学天人之际的正见。尔何如?对曰:非曰之能,愿学焉……愿为小相焉。
《为政》篇记载: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比如,《毛诗正义序》说:今奉敕删定,故据以为本。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孟子所谓为诗,即指说《诗》,亦即讲论《诗经》。比如,《孟子·滕文公下》记载:公都子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也?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既学而又时时习之,则所学者熟,而中心喜说,其进自不能已矣。在此,孔子回顾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其所谓志立不惑知从心所欲,皆属某种生活情感的表达,所以这种独白同样具有情感性。
此判定为后世儒家所承袭并进一步发挥(详下)。原始要终,体之乃人情之欲来判定礼。而喟然,亦属一种情感反应,意味着孔子对于曾皙之志的认同。比如子路所说由也为之、冉有所说求也为之、尤其是公西华所说愿学焉,为之与学焉皆在表达某种指向实践行为的意向。
显然,这种解说是对孔子以情讲经原则的具体应用,属于典型的以情讲《诗》。另一种则是春秋时期作为政治性对话的赋《诗》断章,即贵族们以《诗》三百为媒介来表达或解释自身政治意图或情感偏好的言说活动。比如,《论语·先进》记载: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在此意义上,经典注释活动亦属一种情感诠释。
读书法记录了朱熹对自身诠释实践的反思,蕴含着独特的诠释学思想,可谓儒家经典诠释学理论的重要文献。就此而论,在儒家古典诠释学系统中,经典诠释实则奠基于情感诠释,也就是说,经典注释学或经典诠释学的成立,奠基于某种情感诠释学(Emotional Hermeneutics)。
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在朱熹理学思想系统中,敬的情感具有极为重要的功夫论意义,贯穿为学过程的始终。
(二)对话方式的情感性除了言说对象的情感性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对话本身的言说方式同样具有情感性,亦即对话作为诠释活动乃是情感性的。这是孔子从情感的角度对《诗》这一经典做出的整体性判定,思乃指情思。以往相关研究对此未加关注,认为注经只是一种客观性的语文学考证活动,进而将儒家古典诠释学界定为经典诠释学或经典注释学。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此所谓正义,乃指辨正经义,与上述孟子正人心,息邪说之论一脉相承。(二)宋儒以情读书进而言之,这种以情讲经的诠释方式,被宋儒继承并推广到一般性的阅读活动中,即以情读书,以朱熹的读书法最具代表性。
再比如,唐初孔颖达等儒家学者对于五经的重新诠释,即《五经正义》的编撰与形成,情感在其中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意思是说,读者读书须悬置己意,不能先入为主地理解经义,应当循序渐进方可领会圣人之意,进而将经义验之于己身、加以切实体会。
……不敬,何以别乎?敬即指子女对父母所应尽的敬爱之情。《礼记正义序》说:夫子虽定礼正乐,颓纲暂理,而国异家殊,异端并作……王、郑两家,同经而异注……其为义疏者……熊则违背本经,多引外义……皇氏虽章句详正,微稍繁广,又既遵郑氏,乃时乖郑义……此皆二家之弊,未为得也。
‘敬之一字,真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这是孔子从情感的角度对《关雎》之诗旨所作的解说,乐与哀都是指诗人或诗义的情感内容,属于思无邪的具体表现。
孟子进而认为,这种戚的情感源自亲亲即仁爱的情感。由此可见,情感对话不仅是在诠释情感,更是在诠释人的生存方式,即以情感说明人的存在方式。具体在读书活动中,看文字熟读正是这种敬的情感的行为表现,或者说,敬的情感主导并伴随着读书行为的开展。《八佾》篇记载: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这种观念是对孔子诗学中有关诗之情感性判定的继承与改造,贯穿在对《诗经》具体篇什的解说与词句训诂中。在当代儒学之情感转向与中国诠释学之现代建构相交汇,尤其是情感与诠释的关系成为一个亟待反思并深入探讨的理论背景下,我们提出情感诠释(Emotional Interpretation)的概念,以概括儒家古典诠释学的核心特质。
再次,对于经典本身之情感属性的确证,以往义疏学对此有所忽视。志即指情动于中,亦即情感的发动。
这种缘情注经的诠释原则,在清代乾嘉朴学的诠释实践中亦不乏其例。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
另一方面,阅读状态层面的情感贯注,即敬,也就是专一、持守。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例如:(1)仁的情感,《颜渊》篇记载:樊迟问仁。先秦时期儒家的诠释实践,属于典型的情境型诠释,其主要方式乃是对话,主要呈现在师生日常交流论学、师生讲论与引述经典等生活情境中。
朱熹讲:‘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垂训与垂法皆是儒者忧患之情的流露。
进而,这种敬的情感贯注,要求读者必须:(1)虚心切己。这是晋国执政卿赵武在面对郑简公的招待时明确要求郑国贵族赋诗以言其志。
必取文证详悉,义理精审,剪其繁芜,撮其机要。例如:《周南·卷耳》小序曰:《卷耳》,后妃之志也……内有进贤之志,而无险诐私谒之心。